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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被网友举报!临沂李某,记3分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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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笑颜 发表于 2021-2-2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友举报有机动车在临沂市兰山区开阳路与商城路交会逆向行驶。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对群众举报内容和视频进行核实。经核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规定,驾驶人李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QQ截图20210226084954.jpg

逆行的危害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左侧通行则属于“逆向行驶”。

道路不可逆行的道理人尽皆知,可总有少数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图一时方便,在道路上“反其道而行之”,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容易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

临沂公安交警提醒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


何必当真 发表于 2021-2-26 08: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赞一个
一起发傻一起笑 发表于 2021-2-2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橙橙甜 发表于 2021-2-27 1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玉帝哥哥 发表于 2021-3-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美临沂,我来了,前排支持下
哈里波霸 发表于 2021-3-1 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三千积分!
欣慰 发表于 2021-3-3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哈...................................
属於你的天空 发表于 2021-3-3 1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蚂蚁懒洋洋地躺在土里,伸出一只腿,朋友问你干嘛呢?蚂蚁:待会大象来了,绊他一跟头。
打的去埃及 发表于 2021-3-5 0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生瑜何生亮,世上有楼主这样的高人,某怎敢攀比,回个帖灰溜溜的闪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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