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违法建设举报,反映城区湖埠西村存在违法建设现象。为强力惩治违法建设行为,城区一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情况核实,确认其未取得相关手续,属于擅自建设的非法建设物,并依照执法程序向当事人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整改期限内,执法队员多次上门,积极与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希望其认清形势,配合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最终当事人认识到违法建筑的严重性,表示服从管理。
4月8日上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辆,执法队员20余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3处,拆违面积500余平方米。
此次依法拆除行动,极大震慑了违法建设行为,对违建户心存侥幸的心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同时也表明了沂水县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态度,为今后拆违控违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入春以来,抗击疫情初见成效。在沂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少数违建户心存侥幸,借助封闭式管理的特殊情况,顶风偷建抢建。对此,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控违拆违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违法建设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维护县城区规划秩序。
下一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秉承即查即拆的违建治理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加大对新生违建的防控查处力度,早发现早拆除,形成防违、控违、治违的长效工作机制。
来源丨沂水综合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