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临沂市召开第十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临沂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两次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两次降率后,临沂市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具体为:2月份5%,3-6月份4%,7-12月份5%;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3-12月份5%。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两次降低,第一次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降低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也就是由2月份的6%(不含生育保险)降低为5%,该政策适用于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范围较广。第二次是在第一次的基础上,只降低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单位缴费费率,按照省里规定计算规则(国家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降低的费率减去2个百分点的差),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对我市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再次降低1个百分点。
两次降率后,临沂市企业单位缴费费率具体为:2月份5%,3-6月份4%,7-12月份5%;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3-12月份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企业生育保险缴费费率1%不变(机关事业单位为0.2%)。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恢复为原费率6%。两次降率前后,临沂市均为全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最低的市,这是医疗保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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