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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又发生一起事故,位于临沂市兰山区,现场情况十分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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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发表于 2020-3-1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悉,2020年3月14日21时50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在兰山区王庄路与银雀山路交会路口南200米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车辆与路边停放的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被撞车辆受损严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民警在现场找到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卢某,发现其浑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24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同时,查明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查,当晚,卢某与朋友聚餐,酒后便驾车返回住所。当卢某途经事发路段时,由于会车时操作不当,撞上了路边停放的汽车,导致多辆车严重受损。“本以为离家很近,喝点酒应该没多大事……”卢某后悔地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很多网友了解到这起突发的交通事故之后,也是非常关心现场的情况,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酒驾是零和多次,杜绝酒驾从禁驾开始”“喝酒了吧,喝几斤酒精浓度这么高?能把车开成这样”“为临沂市的交警和120人员点赞,希望你们每次出警都要平平安安”“这种人自己死了都是活该吧,幸好没有伤害到别人,不然别人就倒霉了”“疫情期间最好不要出门了,更别去喝酒,这已经是严重醉驾了”

车祸猛于虎也,近期还是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人可能在家中憋坏了,想着出去喝酒聚餐,因此发生了很多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此,各位网友有什么不同看法?

芒果布丁诺 发表于 2020-3-1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功者自救。
人都是逼出来的 发表于 2020-3-1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告!别开枪,我就是路过来看看的。。。
不吵不闹不炫耀 发表于 2020-3-2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三千积分!
掰着手指数阳光 发表于 2020-3-21 1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说得来 发表于 2020-3-21 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才华横溢,某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只可惜某生来就是大老粗,打字也不怎么会,害怕留下错字污了楼主的好帖,借用快速回复回一帖!
挑逗上帝 发表于 2020-3-21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沂蒙论坛,为楼主点个赞!!
CCTV果冻爽 发表于 2020-3-24 0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和诱惑较劲,而应离得越远越好。
筱倾心 发表于 2020-3-2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爷们的娘们的都帮顶!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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