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 山东严惩哄抬物价行为:罚到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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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笑颜 发表于 2020-2-3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重拳出击,坚决亮剑,对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近日,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山东博远医药有限公司博仁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将进价为3元/包、4.5元/盒、7元/盒、1.2元/个的不同规格口罩,分别销售为10元/包、10元/盒、20元/盒、3元/个,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未明码标价,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新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立即纠正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给予顶格5000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拟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郓城县顺顺劳保百货用品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次性口罩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郓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整改,拟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利津县惠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五味赖氨酸片等部分产品未明码标价,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公司作出顶格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口罩等防疫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乱涨价的现象,要立即深入药店、超市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坚决刹住这股歪风。”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侯成君近日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作出明确要求。

广大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为震慑潜在违法者,我省当前坚持从快从重查处,各级市场监管系统收到投诉举报后将尽量在24小时内查处办结并予以答复,复杂案件24小时内无法办结的,至少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办结后及时答复。行政处罚结果将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加大违法成本。同时第一时间公开曝光,直接点名到人,到具体单位,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来源:大众日报 海报新闻

粑粑 发表于 2020-2-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见过好帖,却没见过这样的好帖,简直震惊了,激动得字也打不出来,无奈之余,就快速回复吧!
说得来 发表于 2020-2-4 18: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再高,踮起脚尖就能更接近阳光!
吻舞双全 发表于 2020-2-5 2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帖子创意十足,让我深有所获,不得不支持!
芒果布丁诺 发表于 2020-2-7 1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才华横溢,某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只可惜某生来就是大老粗,打字也不怎么会,害怕留下错字污了楼主的好帖,借用快速回复回一帖!
心愿 发表于 2020-2-8 1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何必当真 发表于 2020-2-8 1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事拿得起、放得下,才能永远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
我是我是妈生的 发表于 2020-2-8 1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沂蒙论坛,为楼主点个赞!!
吃兔子的胡萝卜c 发表于 2020-2-8 18: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个帖一定花了您不少心血吧,我不回一个,实在对不住您一番辛苦,特此留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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