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 临沂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 实行“白条禽”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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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月情殇 发表于 2020-1-2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现就全市活禽交易、销售和加强野生动物监管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其他非定点交易宰杀单位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取缔所有非定点屠宰点,市场需求实行“白条禽”供应。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凡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的白条禽,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供食用的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

三、取缔后的原宰杀现场和存量活禽免疫,由有关部门实行无害化处理。

四、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转运、贩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私自交易行为,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未经允许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关闭。本通告所指野生动物是指野鸡、野鸭、野兔等一切陆生野生动物。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违法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宰杀活动和野生动物交易、经营未经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或伪造检疫证明等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一律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月26日


何必当真 发表于 2020-1-26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楼主这种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动,特此回帖支持!
偿命百岁 发表于 2020-1-27 06: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脱掉你脆弱的外套,你会发现,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别拿吃货不当货 发表于 2020-1-27 1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ID,楼主的头像,楼主的帖子,无一不激励着我回帖,只是我才疏学浅,实在找不出像样的语句支持,借用论坛快速回复功能,支持你一下!
暗恋未遂 发表于 2020-1-30 0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的人拉,回复下赚取积分
萝卜兔 发表于 2020-1-3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成功心态者处处都能发觉成功的力量。
凌冷妖 发表于 2020-1-31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光是标题就深深的吸引了我,点进来一看更是创意十足,好帖配个好回复,我把这很有创意的回复留在此处,也算对楼主的帖子有个衬托.
心愿 发表于 2020-2-1 1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顶帖,作个有态度的临沂人^_^
小新的微笑 发表于 2020-2-2 1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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