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头条关注] 临沂通报“改制企业之死”:行政违法绝不姑息,严肃追责

[复制链接]
果子 发表于 2019-12-1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12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刊发《山东一改制企业之死:工商违法拒发执照,当事人索赔七千余万》一文引发社会关注。

02.jpeg

12月19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委宣传部在其公众号“临沂河东”上对上述报道发布通报称,“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2年,按照当时国家政策要求,身为集体企业的山东省临沂市芝麻墩镇福利酒精厂改制为私营企业。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将原酒精厂注销,但却不为改制后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理由是企业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多次申请营业执照未果,这家拥有着上百名员工的改制企业成了“黑户”,停产、停工,投入数千万元的机器腐蚀、生锈。此前每年纳税数百万的企业,调头走向死亡。

2005年,企业负责人马春亮将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告上法院。历经河东区法院、临沂市中院、山东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的8年审理后,法院最终认定:河东区工商局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行为违法。

03.jpeg

1998年,河东区酒精厂厂长马春亮当选河东区第15届区人大代表,2003年再次当选。

河东区委宣传部发布的情况通报中介绍,河东区对此(报道)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河东区福利酒精厂诉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履行颁发营业执照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通报中还介绍,经查,河东区福利酒精厂诉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法院于2013年认定原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不给予河东区福利酒精厂颁发营业执照行政行为违法。因在行政赔偿数额方面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河东区福利酒精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现案件正在二审程序中,“下一步将根据法院审判结果依法依规办理。”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通报中表示。

来源:澎湃新闻

返回顶部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