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多数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的,对他们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不能进行买卖”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来全面的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本质上是处于抵押状态的,要先到银行解除抵押,这样买卖双方才能正常交易。也就是说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想进行买卖就要先还清贷款才行。 房子贷款怎么还呢? 1.用买家的全款或者首付款还清贷款 ①如果买家是全款买房,可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将房子接触抵押 ②如果买家需要贷款,就要考虑首付款够不够偿还剩余贷款 ③还有就是能不能接受买房人贷款办理周期 2.房贷转按揭 所谓房贷转按揭就是指将现有剩余贷款转给新的买房人。不过,这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如果买房人不想在现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还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 对于跨行转按揭,需要强调一点: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随着房贷业务收紧,通过这种方法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有一定局限性。 3.卖家自己申请抵押贷款还清贷款 卖房人可用已有的其他房产、汽车等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此来偿还剩余贷款,等卖家结清房款之后,再用房款偿还抵押贷款。 此处也有一点需要强调:通过这种方式偿未还清的房子贷款,要考虑到抵押贷款利息、手续费等问题。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进行买卖是有一定风险的,对买房人来说,如何规避风险呢? 1.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具体操作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完成预告登记后,卖房人未经过买房人同意,无权处分房屋。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一房二卖,同时也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这里强调一下: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有效期,所以三个月内必须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来不及,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 2.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等问题 买房人在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税费承担方式、交易期限、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束双方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进行买卖时,买卖双方都要注意防范风险,毕竟这是一笔大交易,稍有差错都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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