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民朱先生于2016年1月在上班路上被一辆轿车撞伤,导致右胳膊断开性骨折,随后住院做了手术。经双方协商,肇事车主一次性赔偿朱先生5万元。但住院期间,企业却停发了朱先生的工资,企业承认朱先生遇车祸属于工伤,但以朱先生已获得肇事方赔偿为由,一直不给工伤赔偿。
上班遇车祸,住院时单位停发工资
市民朱先生在临沂市兰山区一家企业的流水线上干活,劳动强度大,工作辛苦,但是收入不错,每月能收入四五千块钱。2016年1月5日,朱先生在上班的路上被一辆轿车撞伤,导致右胳膊断开、错位性骨折。经过双方协商,肇事方一次性给予朱先生5万元的赔偿金。事故后,朱先生住进医院治疗,手术、医药等花费了18000元,半个月后才出院。
“不出意外的话,出院3个月后,你还要来医院动第二次手术,在你右胳膊受伤处取出固定钢板。”医生告诉他,还要花费手术费、医疗费5000元至8000元。
朱先生说,他受伤后最关心的是工作,刚住进医院后,他就打电话告知了车间班长。车间班长和车间主任都认为朱先生属工伤,企业应该能给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偿。
“后来,企业安全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在上班途中受伤的,属于工伤。可是令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自从我受伤不能再正常工作的第一个月,企业就停发了我的工资。”朱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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