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亮点连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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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龙律师 发表于 2013-7-6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亮点连连看  
□ 顾瑞珍 周婷玉 袁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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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国策入法、污染信息公开、环境公益诉讼……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规定多项制度。
信息公开揭开“污染面纱”
此次审议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专设“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
对此,草案增加了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征求意见。”
“按日计罚”发挥震慑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污染者罚到顶就是100万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我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草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将首次入法
我国1979年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正式实施。然而,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环境形势严峻且压力继续加大:四分之一的国土遭遇雾霾笼罩、九成地下水遭污染、1.5亿亩耕地受重金属污染…… 
依据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
环境公益诉讼步入“实战”
众多环境污染案件能进入诉讼程序的寥寥无几。个人提起诉讼,存在难度大、成本高、收集证据难等诸多“拦路虎”;由于缺乏法律支持,民间组织因不是“利益相关方”而不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此次修法有望扭转这种现状。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中特别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防机制”治理跨界污染
环境问题无地界,环境保护和治理亟须打破“画地为牢”的限制。环保法修正案草案作出回应,确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
(据新华社)  
徐文龙,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37059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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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冷妖 发表于 2013-7-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边撸边过
kkplb 发表于 2015-10-18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好讨论一下,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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