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
提供名下银行卡给转账
就能“轻轻松松获得佣金”
你会心动吗?
但如果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你还会心动么?
有人就因一时贪念,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真实案例
1月21日,郯城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窦某。
2023年1月份,窦某在明知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银行账户出租给跑分团伙用于收款转账,涉案金额达19余万元。
目前,窦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两卡犯罪指的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广义上的两卡还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
出租、出借、出售账户是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还要受到严厉的信用惩戒!《刑法》第二百八十七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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