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幸福佳园等
物业服务小区处理情况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做实制度规矩,现依据《兰陵县物业服务市场考核办法》要求,对2020年度物业服务经营过程中群众意见大、服务水平差、服务态度蛮横、考核成绩落后的幸福佳园、明珠花园、明珠新城三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由业主委员会或街道(社区)负责解除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同时驱逐出兰陵县物业服务市场。
2、由业主委员会或街道(社区)负责新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工作,避免出现物业服务空挡期,确保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便利。目前,幸福佳园、明珠花园小区已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协调东方佳园物业进驻开展服务。
3、由公安机关进驻问题突出小区开展“打霸治痞”专项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服务企业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自觉规范。2021年,将严格按照《兰陵县物业服务市场考核办法》要求,持续加大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大力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建设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贡献力量。
兰陵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3月4日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引以为戒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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