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兰山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依法处罚三名嫌疑人。
大饭店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临沂仨青年被行政拘留5日
8月25日21时许,刘某与孙某、王某三人无视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临沂主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然在兰山区书圣路蓝海国际大饭店北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酒店客人投诉、院内车辆拥堵,扰乱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
8月26日上午,刘某与孙某、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三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扰乱公共场所正常秩序,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兰山公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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