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信息,下列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1、刘兴莲(系莒南县华连油脂厂经营者)
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25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2、莒南县华龙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柳编工艺品加工项目浸漆工序未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3、莒南县盛安工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五金工具沾漆工序使用的油墨、树脂胶等原辅材料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4、莒南县鑫林工贸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密闭不严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5、莒南县鹰王工具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五金工具生产沾漆工序使用的水性漆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6、山东奥林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7、山东奥林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建立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公众号:微莒南(junanv)
8、山东良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建立水基清洗剂及水基防锈剂物料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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