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着警察服装的男子喝得面红耳赤驾驶摩托车在国道边一加油站附近游荡,执勤民警发觉异常遂向前进行盘问,果然发现该男子“大有来头”。
11月24日19时许,正在辖区206国道边执勤的临沂市交警支队莒南大队汀水中队的民警发现,在公路边加油站附近有一男子骑着摩托车来回游荡,驾车人偶尔停下与过往的货车司机攀谈,令民警警觉的是该男子身穿警察标志反光背心、头戴带有警徽的大檐帽,着警察作训服。见该男子如此着装且举止疑似有违法行为,民警遂将该男子拦下,经盘问,该男子名叫巩某飞,男,36岁,莒县夏庄镇人。其称当天下午骑着摩托车从莒县家里来到莒南县石莲子镇一朋友家里喝酒,吃饱喝足后驾驶摩托车正家途被查。见形迹可疑,执勤交警将该男子带到了当地派出所。
在汀水派出所,该男子交代其所穿服装是他2008至2011年间在外地某保安公司工作时配发的,被辞退后没有按照规定上交而私自留存下来。当民警问他为何违法穿着警察服装时,巩某飞则辩解称最近天气有点冷,戴着警察帽子能挡寒风,而穿着警察标志的服装夜间行驶能让驾驶员看到防止被车撞。
11月25日,因其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行为,巩某飞被莒南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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