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兰山法院提请任命48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在兰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并颁发了任命书。此次陪审员选任,是根据中院关于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要求,采取公开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的方式,层层筛选,最终确定,使全院的陪审员由原来的54名增至102名。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采取的有效措施,此次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是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除邀请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选外,还通过在法院宣传栏张贴公告的形式从社会各界公开选任,增强了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对于统一报名、材料审查、组织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再征求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纪检部门、公安部门意见,通过层层把关,层层筛选,最终确定拟选任人员,确保了选任工作的严谨规范;此次选任过程中着重增加了专家型陪审员的比例,对于具有教育、医疗、涉农、调解等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优先选任,其中从事教育的共有9名,从事医疗事业的共有3名,社区工作者23名,基层干部6名,进一步优化了陪审员的队伍结构,为下一步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相应类型专业性案件提供了人员保障。 2014年第一季度,兰山法院审结普通程序一审案件587件,其中,陪审员参审案件565件,参审率达96.3%,目前,全院的人民陪审员共有102名,陪审员队伍的壮大、作用的发挥将会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