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临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新闻记者现场获悉,目前临沂市有45户企业列入了国家和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省政府、市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系列针对性强、力度大的财税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有59项政策。
其中,财政政策共有32项,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两项:一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为了支持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保障供应,中央财政对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财政对列入省级调拨防控疫情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 年。除中央、省两级财政的贴息资金外,市政府决定对再贷款利率内其他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目前临沂市有45户企业列入了国家和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免收房租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机关事业单位等其它公有房产的,可以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租金。
税收政策共有27项,重点介绍以下两项:一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企业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二是延期缴纳税款政策,需要报省税务局审批。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社保优惠政策共有3项,重点介绍了社保费返还政策。对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经申请,可向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可按上年度6 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或按照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近日,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国家医保局下发通知,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具体实施细则省市正在研究制定中。
为确保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临沂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迅速恢复生产,并取得了成效。
尽管大部分政策的效应需要到第二季度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如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度申报,四月份才能体现出减税成效,但近一个月来,部分财税政策的成效已初步显现。截至3月4日,临沂全市已有512户企业享受了税收减免政策,共减免税收2852万元;有375户企业提出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涉及税款2.67亿元。
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方面,截至目前,市财政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9家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办理银行贷款2.39亿元,其中,山东弘达生物9500万元,翔宇药业5000万元、金沂蒙生物3600万、仁和堂药业3000万元、卫康生物和康利医疗器械各500万元;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3亿元,市财政已预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10万元。
农业保险方面,为保障全市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市财政提前下达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1亿元,还向省财政厅上报了7个县区共8个险种的特色农产品保险,申请补贴资金3344万元。
减免租金方面,已有86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享受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减免租金政策,涉及19个行政事业单位,共减免房租342万元。市财金集团已向山东通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发放应急转贷业务贷款额1.2亿元,费率由每日0.08%降低至0.06%,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难题。
来源:大众网·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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