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与法律
早晨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在一个公共厕所里经常出现一些“便后”撕卫生纸的人,还有一些人根本就没去“方便”只来撕卫生纸,而且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撕的卫生纸长达一两米,有的甚至几米,远远超出一次“方便”的使用量,更让人不理解的是,有些人一天不止一次来撕纸,一卷公用卫生纸很快就没了,甚至一天换几卷,后来经查证,他们不是为“方便”而来,而是专为撕卫生纸而来,把撕下的卫生纸装进口袋拿回了家。
“太没素质了”、“一点也不自觉”、“一点自律意识也没有”,看完这则新闻,首先是这些词从我脑海掠过。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这卷卫生纸有一个“公用”的名字,这些素质不高的人抱着贪小便宜的心理,把这点小东西拿回家据为己有,认为“公家”的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人会把自己怎么样。这种想法和做法当然是我们所不提倡的,甚至是不允许的,政府和一些公益组织给大家提供了方便,我们应该珍惜、感恩,积极的去维护,让公益发挥更大作用,服务于更多的人,不要让公共服务成为个别人的独享,这需要每社会成员都要有自律意识。
散落在大街上的物品,会有很多人去哄抢,同样摆在大街上商贩们的物品,却没有人敢动。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其实大家都懂,抢了大街上的散落物品,招来的最多是别人的鄙视,但如果抢了同样是在大街上商贩的物品,那就触犯了法律,所以小商贩们在一个有序的环境中做着生意,其实这是法律在时刻的保护着他们。
人生活在社会中,其实就是生活在两层“圈子”里,第一层小圈是“自律圈”,它的外层是一个大圈叫“法律圈”,“自律圈”套在“法律圈”里面,如果自律意识差,把里面的小圈子捅破了,就会触及到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不断发展,社会公共服务越来越完善,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相应的便民措施,投入了大量资金来改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更多的公益组织和公共设施,在默默的为我们提供公共服务。比如,每个村基本上都建设成了文化活动广场,每个广场都增设了公共健身器材;县级城市都有了公共自车;每条大街都能够找到公用厕所;免费的公园也几乎到处都是,里面的公共设施也一应俱全等等,这些都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社会文明要求人们要具有更高的素质与之相适应。如果大家都像那些自律意识差的人一样,老想着把“公家”的东西搬回家,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混乱不堪。
把一点卫生纸拿据为己有,这需要“自律”来约束,把公共自行车搬回家,那可能就需要“法律”来约束了。“自律”到“法律”即有质的变化,也有量的变化,违反法律的现象往往是从不自律开始的,不“自律”的多了,就会触及“法律”底线。
要不违反法律,首先要做好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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