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际班车司机载着自家亲戚回家,路上被交通局查到罚1000元,只因亲戚没买票。12日上午,临沂市民孙先生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记者反映,他们县际班车按照租赁形式运营,自家的车载着自家的亲戚,不买票就被罚款?他很不解。
市民孙先生是一位在临沂市与临沭县来回行驶的县际班车客运司机。2014年3月7日上午9点左右,他开车从临沂市出发开往临沭县,“我那辆客车可载乘客31人,而当时车里一共坐了29个人。”孙先生说,他叔和婶来市里的医院检查完身体要回家,他的车上正好空了两个位,“所以我想顺路把他俩捎回去”。
和叔婶联系好了之后,他便开车出站了。“我想,用自己的车载自家亲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客车也没有超载。”孙先生说。在市区他便将他叔婶接上了车,但没有想到的是,当客车行驶到河东区东兴路上的时候,市交通局客管办因其叔婶无票乘车而对他进行罚款1000元。
“局里不是号召要人性化管理吗?我载我亲戚回家,为啥还被罚款?”对于罚款,孙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交通局工作人员告诉我,要在一周之内缴清罚款,但我希望他们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随后,记者联系了临沂市交通局,其编号为169号的工作人员说,“为了安全起见,客车出站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会在车上清点人数,然后给出一张清点人数的单子,如果客车出站时的乘客人数与实际客运过程中的人数不符,或有乘客没有买票,都属于违反规定。孙先生的这种情况属于站外上下客,是违规行为,我们工作人员会按照当时情节轻重,对司机罚款1000元到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