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盐遭强卖捆绑商品 盐务局将加大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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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笑颜 发表于 2014-3-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河东区多名市民反映,在向盐业公司购买盐产品时,出现捆绑销售的问题。居民求助:在盐业公司购买了一吨生产用盐,但盐商表示还必须购买一至四箱食用盐;另外,市民还反映在购买食盐时,必须捆绑日化用品等非盐商品,不知是否符合规定,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购盐时不要出现捆绑销售的问题。
  对于市民的来电求助,临沂市盐务局表示,对于购买工业盐捆绑销售食用盐的情况,可能是公司客服部门在与用户沟通时,不注意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的解释,导致用户产生误解。临沂市兰山区盐业公司对盐用户均实行合同供应管理,每年都有客服部人员实地考察落实用盐用户品种、用途、用量。为确保食盐安全,落实中有食堂、伙房、食品加工户的用户一律供应食用盐,盐产品实行分类销售,做到专盐专用。
  另外,关于市民在购盐时出现强卖、搭售非盐产品的情况,市盐务局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临沂市非盐业务起步较晚,让人还很难接受,但为了保证盐产品正常生产销售,非盐业务的发展也至关重要。但是,在非盐产品销售过程中,有的县区公司个别职工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强卖、搭售非盐产品的现象,这一行为对整个盐行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了严肃行业纪律,规范经营行为,临沂市盐务局将严格执行《临沂市盐务局关于严肃行业作风纪律的五项规定》,对由于强卖、搭售行为造成客户投诉的,一经查实,给予所在县区的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同时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对于直接责任人停职检查,停职检查不少于10天,期间只发给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停发其他一切经济待遇,并全市通报批评。对造成同一客户因同一问题在2个月内投诉3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给予所在县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分管负责人予以降职或撤职,对直接负责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临沂市盐务局表示,今后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春天花开会 发表于 2014-3-1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在看,啥玩应呀
游乐儿 发表于 2014-4-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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