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临沂上有一条关于临沂调整城乡生活最低标准的新闻,一下为部分内容:
4月7日,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对临沂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在此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中,兰山、罗庄、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每人每月34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每人每月370元;9县和蒙山旅游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每人每月30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每人每月340元,临港区仍执行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每人每年180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每人每年2000元。
同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6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每人每年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在每人每年1920元的基础上调整到每人每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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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之言:
好事,所说几十块钱不算什么,可是对一个农村无儿无女不能劳动的老人来说,可以多买多少东西,可以多买点肉什么的,农村老人,花钱都得一毛毛花,这多出的几十块钱,得让老人高兴多长时间,善哉,希望政府继续加大力度,保障人民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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