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通过微信,大家可以方便的交流、沟通、获取信息。然而,有些人把微信却当成了自家的地盘,随心所欲,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骂谁就骂谁,全然不顾法律的约束,结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1月22日,平邑县公安局流峪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绪某报警称:“同村村民李某于2021年1月21日13时至16时期间多次在本村微信群内肆意辱骂他人,请派出所进行处理”。接警后,流峪派出所民警根据报案人绪某提交的证据,立即受案调查。通过民警调查取证,违法行为人李某在该村集体微信群内无事生非、发语音谩骂绪某,语言污秽、低俗,所在微信群群成员247人,传播范围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网络安全秩序,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触犯了国家法律。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平邑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