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莒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征预公告,拟征收6个地块: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北、西、南、东至板泉镇武阳新村(唐家武阳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板泉镇武阳新村(唐家武阳村)。
地块2范围:北、西、南、东至十字路街道官庄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官庄村。
地块3范围:北、西、南、东至坊前镇甘霖村(南高庄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前镇甘霖村(南高庄村)。
地块4范围:北、西、东至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地、南至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坊前镇高庄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字路街道王庄子村。
地块5范围:北至坊前镇临港村(张家峧山村)地、西至坊前镇临港村(张家峧山村)、峧山村(程家峧山村)地、南至坊前镇峧山村(程家峧山村)、派庄村(大派庄村)地、东至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前镇临港村(张家峧山村)、峧山村(程家峧山村)、派庄村(大派庄村)。
地块6范围:北至坊前镇峧山村(程家峧山村、宋家峧山村)、莒南县人民政府储备用地、西至坊前镇峧山村(宋家峧山村)、派庄村(大派庄村)地、南至坊前镇峧山村(程家峧山村)、派庄村(大派庄村)地、东至坊前镇峧山村(程家峧山村、宋家峧山村)、派庄村(大派庄村)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坊前镇峧山村(程家峧山村、宋家峧山村)、派庄村(大派庄村)。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1拟用于临沂至团林输气管道工程3号阀室项目建设,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拟用于临沂至团林输气管道工程4号阀室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拟用于临沂至团林输气管道工程5号阀室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4拟用于莒南心理医院特殊人群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5、地块6拟用于消防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莒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两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3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莒南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莒南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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