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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事关寒假!兰山区教体局最新发布!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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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mysky 发表于 2023-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6日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的

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兰山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寒假将至,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就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向您做以下诚恳建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

让孩子们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从、不跟风、不攀比。请家长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二、选择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一看”:查看机构证照资质。在机构内部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

“二用”:目前,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建议下载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店里搜索下载),在APP中选择机构报名缴费。APP中已入驻并发布课程的机构,均为我区证照齐全并接受预收费监管的机构,所缴培训费用直接进入监管账户,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名单》见附件。

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和退费标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选择培训机构前先详细了解课程内容、授课教师、收费项目标准、退费规则等事宜,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勿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和优惠宣传。

四、拒绝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

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请拒绝让孩子参加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假期校外培训负担。

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欢迎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莪裑边没絠伱 发表于 2023-1-9 2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向前,遇见最美好的自己。
萝卜兔 发表于 2023-1-12 1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帖子创意十足,让我深有所获,不得不支持!
暗语幽痕空梦 发表于 2023-1-12 2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意义深远,不得不回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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