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费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因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通报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费城街道东关工作区书记李文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文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加超公车私用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刘加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补缴公车使用费用;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费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许家崖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费县觉知湾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副经理王孝国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孝国同志严重警告处分,所发放福利款项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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