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坏 发表于 2013-4-9 21:44

19岁少女吸毒成瘾性病缠身谁之过?

“我太溺爱她了,这些年是我亏欠她,是我纵容她,都是我的错……”7日,浙江湖州长兴的李女士得知自己19岁的女儿王某将以容留他人吸毒和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作为一名单亲妈妈,李女士觉得3年来是自己的纵容才导致女儿一步步走向吸毒的深渊。(2013,4,8“中国新闻网”《湖州单亲母亲纵容女儿吸毒 致其3年两度被抓》)

看这则报道时,对有人将19岁少女的因吸毒开始而最终堕落,仅仅归罪于“单亲家庭”之过,很是不以为然。因为在我看来,根本所在并非如此,请看事实。

女儿年仅6岁时,李女士就与前夫离婚。为生计所迫的她,因为只顾打拼不能时时在精神上呵护女儿,因此欠下一份愧疚。为了弥补对于女儿的亏欠,李女士只能不断给以物质上的给予,及至“女儿自16岁开始总是以各种理由向家里要钱,不过这并没有引起李女士的重视”。让她没想到的是,其实此时此刻,女儿已经发生了足以“致命”的变化。

一次偶然,因为女儿房间里发现的一套奇怪的“装备”,让她得到了一个几乎令自己彻底崩溃的答案:“女儿已经染上了毒瘾”。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刚开始她还会劝诫女儿戒毒,但每次总是拗不过女儿的再三哀求而妥协。还是因为这个“觉得对女儿有所亏欠”,让自己始终硬不下心肠,以致让女儿越滑越远。以致让她从16岁辍学之后,在自己的一次次违心的纵容之中,逐步成为一个吸毒、用卖淫赚得毒资、参与贩毒、性病缠身和3年两度被抓的“瘾君子”。

看着这位母亲的万般无奈和痛心,看着一个年仅19岁花季少女的堕落,并最终成为犯罪嫌疑人时,我想所有的人都会痛心不已。但这一切,真的仅如报道中所说,是“单亲家庭的子女教育是不容回避的社会责任”惹的祸?仅仅是一位无奈母亲无度溺爱惹的祸?并非!

现如今,年轻人的涉毒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社会怪象。在诸如“天上人间”、酒吧、迪吧这样的场所中,诸如“摇头丸”、K粉、冰毒一类的毒品,早就成了他们的“时髦”。在时风日下之中,其女儿“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常常彻夜不归”,早已不是个例。在这样的场所,在这样的“圈子”之中混迹,多少少不更事的年轻人能抵挡得了诱惑?有多少年轻人能够把握住自己,而不致使自己沉沦?

中国的反毒和打击毒品泛滥,不可谓力度不强,以致不少在这一战线上艰苦卓绝战斗的人民卫士,甚至为此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然而就这样,制毒、吸毒、贩毒等等,就如扑不灭的“野火”。其个中原因,几乎极大多数人都知道。贩毒者可以一夜暴富,因此铤而走险者众众。吸毒者一旦染上,凭其个人力量根本无法离开,且一个个成为谎话连篇,不择手段获取毒品的“瘾君子”。这不说明,有人铤而走险和有人与毒品为伍之恶性循环,成了毒品犯罪的重要根源之一?

谁之过?如果没有毒品泛滥,如果没有毒品传播渠道形形式式的“畅通”,即使花季少女存在于单亲家庭之中,又何以最终走上与毒品相关的犯罪道路?在打击毒品源头中,我们所付出的是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但于扼制毒品“流”的关口,为什么我们不断告“失”?灯红酒绿之中,毒品的“市场需求”,为什么竟如“幽魂”般四处“游荡”?打击和监管之手,何以出现时隐时现的怪象?世风日下的乱象,何以得不到根本抑制?如果没有这一切,何来本案?

谁之过?19岁少女吸毒成瘾、性病缠身、锒铛入狱的全过程,不已经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在这个答案面前,将一切归结于“单亲家庭”之过,不显得太过苍白?大家说呢???

以心痛结束 发表于 2013-4-9 21:47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菇凉我叫黎小2 发表于 2013-4-19 10:35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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