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友举报!临沂李某,记3分罚200!
近日,网友举报有机动车在临沂市兰山区开阳路与商城路交会逆向行驶。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对群众举报内容和视频进行核实。经核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规定,驾驶人李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逆行的危害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左侧通行则属于“逆向行驶”。
道路不可逆行的道理人尽皆知,可总有少数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图一时方便,在道路上“反其道而行之”,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容易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
临沂公安交警提醒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
支持,赞一个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大美临沂,我来了,前排支持下 为了三千积分! 支持你哈................................... 蚂蚁懒洋洋地躺在土里,伸出一只腿,朋友问你干嘛呢?蚂蚁:待会大象来了,绊他一跟头。 既生瑜何生亮,世上有楼主这样的高人,某怎敢攀比,回个帖灰溜溜的闪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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