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mysky 发表于 2019-1-26 22:05

临沂:这两起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 出行安全要牢记

  2019年春运已经正式开启,公路客运量明显上升。近期,两起交通事故让两条鲜活的生命葬送车轮下,令人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教训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出行,回家的路才能安全顺畅。


  2018年12月5日22时01分,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指挥室警情,在聚才路与琅琊王路交会处发生一起轿车追尾电动车的事故。二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一辆轿车开启双闪停放在路边,离轿车5米右前方的位置有一辆电动车和两名受伤人员。后经120现场确认,其中一女性当场死亡。在后续的现场勘察中,民警发现一位疑似驾驶人李某有酒驾嫌疑,但李某拒不承认驾驶车辆。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化验,酒精血检结果为151.9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反复询问,李某仍称自己未驾驶车辆。


  随后的调查中,民警从李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中发现了“猫腻”,视频画外音清楚地记录下来事发时,李某和朋友的对话。“坏了坏了,我刚才是不是撞人了?”“不知道啊,我看看。”“要不赶紧跑吧。”因其朋友是东北人,两人口音立马被分辨出来。在铁证面前,李某终于承认自己醉酒撞人的事实。


  事发监控录像中,记者看到,李某驾驶车辆从电动车后方直接撞过去。“当时雨很大,我没看清,又怕被抓到喝酒,就没敢承认。”李某追悔莫及。


  2018年12月11日,5时5分,在临西十一路与建材城交会南,一行人被由南向北的一辆轿车撞倒,并拖行20多米,当场死亡。事发监控因刚好被同侧大货车遮挡,只看到行人挂在引擎盖上,被轿车拖行20多米后掉落至地面,轿车加速驶离。


  民警经过调取周边路段监控,很快锁定肇事车辆,2018年12月12日晚,肇事者投案自首。“经询问得知肇事者车辆没有保险,一时害怕就逃离现场。”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周玉华说,目前轿车驾驶员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刑事拘留。


  沂蒙晚报记者 范彩霞 通讯员 姜伟 王犇

哈里波霸 发表于 2019-1-26 22:05

好帖并不多见,这次却被我遇见了,既然来了,留下大名闪人。

半夏微凉 发表于 2019-1-27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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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刀郎还冲动 发表于 2019-1-27 22:15

楼主帖子很精彩,期待您的下一帖!

半顆糖心 发表于 2019-1-27 22:28

不错 支持一个了

粉色天竺 发表于 2019-1-27 22:34

大美临沂,我来了,前排支持下

筱倾心 发表于 2019-1-27 22:50

不错 支持一个了

蜡笔小旧 发表于 2019-2-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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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花似水 发表于 2019-2-1 08:37

微笑向前,遇见最美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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