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警方依法抓获一名异地倾倒腐蚀污水案逃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浙江籍曹某等3名不法分子,竟将环保厂腐蚀污水拉到江苏新沂境内倾倒,造成田地土质污染。6月27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上网逃犯曹某被临沭警方缉入法网。2017年4月21日下午,江苏新沂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大货车行至新沂市新店镇大湖村附近,正在向田地里排泄污水。经民警现场盘查,嫌疑人胡某、公某伙同曹某等人,涉嫌非法运输、处置腐蚀物质,将山东临沭某环保厂内腐蚀污水运至该地倒入田地,造成田地土质污染。案发后,嫌疑人胡某、公某当场被抓,曹某在现场逃跑。
6月27日,临沭县公安局南古派出所侦查获取,逃犯曹某在辖区某厂企出现,民警随即便衣前往抓捕,将潜逃3个月的上网逃犯曹某抓获归案。曹某,时年58岁,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据曹某交待,2017年4月21日15时,曹某伙同胡某、公某将临沭某环保厂的腐蚀污水运至江苏省新沂市境内,倾倒在田地里造成田地土质污染。现曹某发已移交江苏省新沂市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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