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小编 发表于 2017-6-15 06:22

平邑县俩爱枪好友 河边“试枪”被巡逻民警抓获

平邑一爱好枪支的男子谭某,通过QQ群结交网友买来气枪非法持有,后遇到有同样“爱好”的男子杨某欲买枪,遂将自己的气枪卖给杨某,两人在河边“试枪”时被巡逻经过的民警发现现场将其二人抓获。

家住平邑县铜石镇的谭某喜好玩枪,今年2月,谭某私自在网上通过QQ联系向网友购买了一支气枪用来打鸟。2017年4月初,谭某和好友仲村镇的杨某闲聊时谈到自己有把气枪经常用来打鸟,杨某当即表示想买来“玩玩”,4月7日两人在保太镇李某的见证下写下买卖气枪的协议,并当场把枪带走。次日,杨某约谭某一起去保太镇某河边“试枪“,杨某还带了一把在外地购买的弩想对比效果。两人在河边试枪时,被巡逻民警抓了个正着。民警当场查获气枪一支、弩一把,并送至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一定的致伤性。

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罪均被行政拘留。

番茄脸红红 发表于 2017-6-15 06:22

看帖要回,回帖才健康,在踩踩,楼主辛苦了!

人比黄瓜瘦 发表于 2017-6-15 21:01

是爷们的娘们的都帮顶!大力支持

欣慰 发表于 2017-6-15 21:20

微笑向前,遇见最美好的自己。

WCCEO 发表于 2017-6-17 08:40

楼主的ID,楼主的头像,楼主的帖子,无一不激励着我回帖,只是我才疏学浅,实在找不出像样的语句支持,借用论坛快速回复功能,支持你一下!

囡囚 发表于 2017-6-17 16:04

发发呆,回回帖,工作结束~

日后再说 发表于 2017-6-17 16:35

很好,很好。楼主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真是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调皮旳贝壳 发表于 2017-6-17 17:10

绝世好帖当然需要绝世回复来顶,我就用绝世的语言做回复:支持楼主!

吃兔子的胡萝卜c 发表于 2017-6-19 15:57

走遍全坛,这样的帖子真是不多见,如此强悍的帖子,不留个名实在对不起这个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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