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mysky 发表于 2017-5-20 12:00

妻子出国劳务工资未兑现 想回国咋还要交3万元?

出国劳务工资未兑现, 想回国咋还要交3万?


本报5月18日讯 (记者赵泽军) “说好的工资未兑现,现在想回国却还让再交纳3万元,太气人了。”5月18日,家住临沂市蒙阴县坦埠镇的张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张先生介绍,他的妻子今年52岁,今年3月,其妻通过位于县城的华海劳务公司交纳8000元赴俄罗斯工作,当时对方承诺每月7000至8000元工资,而且每月按时发放,并承诺包吃住,“妻子过去后,主要从事大棚蔬菜种植,谁知说好的每月工资7000至8000元变成了5000元左右,而且工作强度大,完不成任务还要被扣钱,工资要到年底兑现,本来我就不太同意妻子出国务工,听说这些事后,就想让她回来,谁知劳务公司却要求再交纳3万元违约金,真是太不合理了,而且我怀疑这家劳务公司没有劳务输出资质。”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劳务公司。“确实有这一情况,3万元属于员工出国成本,出于成本考虑,没满三年,肯定要收取的。”该公司负责人赵经理表示,他们是经相关部门备案的正规劳务公司,员工签订合同后,公司负责其出国业务,“我们只收了中介费,其它费用都是对方公司出的,要是每个务工者都出去几个月就回国,那我们怎么受得了。”


3万元违约金合理吗?随后,记者咨询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彭海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有保密协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除非双方合同有明确约定,而且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否则用人单位收取违约金是违法的。


目前,张先生已向劳动执法部门反映。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一脸的美人痣 发表于 2017-5-20 12:00

楼主的帖,我只能无条件的支持!

萌动中 发表于 2017-5-20 15:56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e网情深 发表于 2017-5-20 17:38

成功者善于放弃

偿命百岁 发表于 2017-5-21 08:19

这样的帖子,实在是精华中的精华,我若是不支持,就对不起点击了。

发粪涂墙 发表于 2017-5-21 18:18

真正的强者不一定是多有力,或者多有钱,而是他对别人多有帮助。

二到极致自热萌 发表于 2017-5-23 07:25

很好,很好。楼主说出了我的心里话,真是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楚歌绝唱凌霄 发表于 2017-5-24 17:12

不错 支持下 真是临沂社区的楷模

kenny小琪 发表于 2017-5-27 11:34

好帖,绝世的好帖,我打着灯笼在网上找了好久,现在终于找到了,支持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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