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小编 发表于 2017-5-19 10:27

低保户“被捐款” 临沭查处一起向低保户收费问题

根据群众反映,2015年6月,临沂市临沭县大兴镇纪委对杨家岭村向低保户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1年至2013年,临沭县大兴镇杨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杨杰、党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杨伟、村委委员魏秀芳等人违规向部分低保户收回部分低保金用于村务开支。

“2011年夏天,村低保户评完之后,因村集体无钱,我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就召集杨伟、魏秀芳和报账员杨林开会研究,向低保户每户收200元钱,对那些实在很困难的,就没收。”杨杰在调查中交代。

经调查发现,2011年至2013年,杨家岭村每年都以“村公益性捐款”“村抗旱捐款”等名目,要求部分低保户“捐款”,三年共计20200元。

2015年11月12日,临沭县大兴镇党委给予杨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杨伟、魏秀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规收取的款项。

“在我任职期间,村‘两委’以捐款的形式向部分低保户收钱,既加重了贫困户的负担,也违反了党的纪律,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组织处理。”在检讨书中,杨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剖析警示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政府面向困难群众发放的政策性资金,是用于受助者基础生活的“救命钱”。杨家岭村以“捐款”名义向低保户收取费用用于村务开支,既加重了贫困户的负担,也让国家的救助政策变了味、走了样。这种“雁过拔毛”式的行为,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让惠民扶贫政策在基层“最后一公里”出现梗阻,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加以整治。

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党组织,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尤其要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切实把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让群众真真切切享受得到、体会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查严打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斩断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手”。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筱倾心 发表于 2017-5-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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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 发表于 2017-5-20 15:00

这个帖子意义深远,不得不回帖支持!

九九一十八 发表于 2017-5-20 16:36

这样的帖子,实在是精华中的精华,我若是不支持,就对不起点击了。

说得来 发表于 2017-5-21 07:26

楼主帖子很精彩,期待您的下一帖!

春天花开会 发表于 2017-5-21 09:11

人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懂抓重点,才是真正的人才。

手起刀落人抬走 发表于 2017-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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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如此 发表于 2017-5-2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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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哈密瓜 发表于 2017-5-25 22:25

成功者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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