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很绅士 发表于 2017-2-27 12:53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要进行买卖 只有这样做了!

一般来说,大多数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的,对他们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不能进行买卖”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来全面的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http://p3.pstatp.com/large/16cc0007fbc9b01afbd5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本质上是处于抵押状态的,要先到银行解除抵押,这样买卖双方才能正常交易。也就是说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想进行买卖就要先还清贷款才行。房子贷款怎么还呢?1.用买家的全款或者首付款还清贷款①如果买家是全款买房,可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将房子接触抵押②如果买家需要贷款,就要考虑首付款够不够偿还剩余贷款③还有就是能不能接受买房人贷款办理周期2.房贷转按揭所谓房贷转按揭就是指将现有剩余贷款转给新的买房人。不过,这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如果买房人不想在现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还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对于跨行转按揭,需要强调一点: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随着房贷业务收紧,通过这种方法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有一定局限性。3.卖家自己申请抵押贷款还清贷款卖房人可用已有的其他房产、汽车等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此来偿还剩余贷款,等卖家结清房款之后,再用房款偿还抵押贷款。此处也有一点需要强调:通过这种方式偿未还清的房子贷款,要考虑到抵押贷款利息、手续费等问题。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进行买卖是有一定风险的,对买房人来说,如何规避风险呢?http://p1.pstatp.com/large/16cd000377204aba764b1.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具体操作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完成预告登记后,卖房人未经过买房人同意,无权处分房屋。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一房二卖,同时也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这里强调一下: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有效期,所以三个月内必须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来不及,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2.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等问题买房人在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税费承担方式、交易期限、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束双方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进行买卖时,买卖双方都要注意防范风险,毕竟这是一笔大交易,稍有差错都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小米饭灬 发表于 2017-2-27 12:53

天再高,踮起脚尖就能更接近阳光!

半夏微凉 发表于 2017-2-27 14:40

楼主,我只是来混个脸熟的!

kenny小琪 发表于 2017-2-28 11:31

不错 支持下 真是临沂社区的楷模

游乐儿 发表于 2017-2-28 18:43

脱掉你脆弱的外套,你会发现,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一闪一闪小星星 发表于 2017-3-1 17:49

把封闭的心门敞开,成功的阳光就能驱散失败的阴暗。

暗语幽痕空梦 发表于 2017-3-4 20:29

佩服佩服!

偿命百岁 发表于 2017-3-5 07:53

帮你顶帖,作个有态度的临沂人^_^

哈里波霸 发表于 2017-3-5 12:38

我很忙,你的帖子虽然精彩,却是抽不出时间打字支持,懒惰一下,楼主不要扔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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