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mysky 发表于 2016-3-12 11:10

临沂奖励组团来临旅游 最高可获奖励三万元

  近日,临沂市旅游局与临沂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临沂市旅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提高临沂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外地组团社、本市旅游区(点)和地接旅行社共同宣传推介临沂旅游的积极性,把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据了解,这已经是我市连续第七年出台临沂旅游奖励办法。


  据了解,《办法》主要针对组织目标客源市场的游客来我市开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外地组团社、本地地接社及相关旅游企业进行激励性奖励。奖励形式主要有旅游大团队奖励以及旅游线路产品创新策划与营销奖励,不同类型的团队及产品奖励不同,最高可获3万元现金奖励。


  《办法》指出,外地组团社一次从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游客人数不少于4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和游客人数不少于260人的豪华旅游专列,奖励组团社3万元,奖励地接社3000元。外地组团社一次从国内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旅游包机120人(含12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团队,奖励组团社15000元,奖励地接社1500元。外地组团社一次从境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旅游包机120人(含12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团队,奖励组团社2万元,奖励地接社2000元。符合组团条件的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20人至100人以上的,根据人数给予组团社每人60至1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地接社每人15元。此外,针对不同规模的汽车团队以及自驾车团队,《办法》也有明确的奖励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奖励的大团队必须同时具备多个条件才可申报奖励。比如说旅游专列必须停靠我市境内火车站、必须在中心城区驻留一个夜晚以上以及必须在临沂市内开展“二日游”游览活动,至少游览3个收费的A级旅游区等条件才能符合要求。凡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入境团队、汽车团队、自驾车团队等旅游大团队的外地组团社,须委托临沂市经确认的地接社在团队到达前5个工作日将《临沂市外地旅行社组团来临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和组团旅行社与地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或行程确认件原件报送市旅游主管部门登记确认,无登记确认的不予奖励。


  据了解,《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2017年2月28日止,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可登陆临沂市旅游局官方网站详细查询。



我要一桶浆糊 发表于 2016-3-12 11:11

既生瑜何生亮,世上有楼主这样的高人,某怎敢攀比,回个帖灰溜溜的闪人咯!

我的小暧昧 发表于 2016-3-12 11:29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哈密哈密瓜 发表于 2016-3-12 11:38

天再高,踮起脚尖就能更接近阳光!

心有灵犀 发表于 2016-3-12 12:03

脱掉你脆弱的外套,你会发现,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暗语幽痕空梦 发表于 2016-3-12 12:10

楼下的接上

中暑山庄 发表于 2016-3-12 12:39

报告!别开枪,我就是路过来看看的。。。

e网情深 发表于 2016-3-12 12:44

这样的帖子,实在是精华中的精华,我若是不支持,就对不起点击了。

一脸的美人痣 发表于 2016-3-1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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