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mysky 发表于 2016-2-29 00:10

50万房子缴纳4600元评估费 临沂市民直呼“受骗了”

  近日,临沂市民张女士称,去年通过鲁盟地产购买了锦园大厦的一套二手房,总价50万元。12月2日,张女士让儿子去办过户手续的时候,中介却让缴纳一笔4600元的评估费。对此,张女士感觉受骗了。


  据张女士介绍,去年12月份,中介带着儿子将评估费交到了一个东北口音的女士手里,也没有通过房产局。令张女士不满意的是,作为鲁盟地产的中介,签协议之前并没有告诉她需要交什么费用,中介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而她当时也没注意看协议内容。后来让儿子去办过户手续的时候,房产中介找评估公司出了两个评估报告,就让交了4600元。“本以为是去房产局缴纳税款,房产公司签协议之前也没有事先告知我需要交什么费用,但评估费4600元太高了,儿子交完钱回来就跟我说,觉得像是被骗了。”张女士说。


  张女士还告诉大众网记者,对评估费的事,她曾打12345投诉过。临沂市物价局解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鲁盟地产公司不算是乱收费。物价局还称,中介愿意还张女士两千块钱。但张女士认为,国家也有规定,房屋评估她完全可以自己找评估公司去做,评估费也就400元左右。张女士认为,在签协议之前,中介也没有尽到事先告知的义务,应该将4600元评估费全部退还给她。


  鲁盟地产陶总告诉大众网记者,张女士儿子亲手将钱交给了评估公司,而不是鲁盟地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房产评估费标准为千分之五,张女士所交的4600元评估费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对此,大众网记者联系了临沂市物价局收费科庄科长,据庄科长介绍,购房者办理房屋贷款时产生的评估费是房产交易中的一大支出。现在二手房房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已经放开了,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在评估之前,购房者可以与评估公司进行协商,双方签订协议。

中暑山庄 发表于 2016-2-29 06:05

脱掉你脆弱的外套,你会发现,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属於你的天空 发表于 2016-2-29 08:10

楼主帖子创意十足,让我深有所获,不得不支持!

阴小湿大 发表于 2016-2-29 08:40

不要和诱惑较劲,而应离得越远越好。

撒泡龙尿 发表于 2016-2-29 09:54

楼主呀,,,您太有才了。。。

心有灵犀 发表于 2016-2-29 09:59

LZ是天才,坚定完毕

朝三暮四郎 发表于 2016-2-29 10:55

我为楼主这种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动,特此回帖支持!

招尸墓想 发表于 2016-2-29 10:55

大美临沂,我来了,前排支持下

单手解奶罩 发表于 2016-2-29 11:39

看到这样的帖子,某真是感动的眼泪哗啦啦的,啥也不说了,回去找纸巾擦擦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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