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笑颜 发表于 2014-3-17 10:29

临沂旅游市场再现“零负团”游 差价近3倍

    “国家不是明令禁止旅行社不得制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吗?这怎么没过多长时间,这些低于成本价的旅游线路又再次被推出来了呢?”15日,临沂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清明节将至,他开始规划清明三天假期的旅游行程,然而在赴旅行社咨询线路时却意外地了解到,除了价格高的“纯玩”线路外,相同线路下还有一条价格低廉的“购物游”可供选择,且还成为一些旅行社的主推线路。  据悉,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国《旅游法》就已经正式颁布实施,在进一步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同时,还加大了治理“零负团费”的力度。剔除了二次消费弥补利润的盈利方式后,各大旅行社也纷纷重新规划线路和计算成本,从而也让旅游的价格正式回归了实际成本,价格普遍翻番。从我市发布的2013年国庆黄金周和2014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数据来看,旅游价格的上涨并没有影响到市民的出游热情,反而“纯玩”的旅游线路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旅游法》在实施满月时,记者还针对临沂的旅游市场进行了一个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零负团”游的踪影,受访的旅行社们也大都避“零负团”而不及。然而时过3月后,有市民已经陆续开始反映“零负团”重出“江湖”,也不得不让人唏嘘不已。那么事情究竟真如吴先生所述那般吗?16日,记者专门走访了我市多家旅行社进行调查,的确发现部分旅行社再次推出了“零负团”游的超低价线路,港澳游仅千元,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记者调查  差价近3倍,“零负团”游扰乱市场 旅游部门:露头就打  纯玩价与购物价 最高差近3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去港澳游的价格。”16日上午,记者来到临沂市银雀山路上一家旅行社咨询道。“纯玩的‘港澳游’价格在4000元左右,你如果人多的话,建议考虑加入我们的1200元港澳游团,线路相差无几,只不过增加了一些购物线路。”旅行社工作人员暗示道。上述的咨询与答复内容,不仅仅是一家旅行社的个别现象,16日当天,在其他暗访的旅行社,记者也同样听到了如此的答复,只不过价格不同而已。  在市区广场周边的一家旅行社咨询时也是如此,工作人员首先会将“纯玩”的旅游价格进行告知,随后再附加告知一个相差很大的增加购物内容的旅游价格。同样是拿港澳游为例,该家旅行社给出的“纯玩”报价为4280元,给出的购物游价格只有1080元。“相差近3倍,而且这千余元的价格也太低了吧,能收回成本吗?”记者不禁质疑道。“这价格连机票都买不到,这就和以前的低价团一样,需要您到时去购物店内消费。”旅行社工作人员解释道。  “临沂市民到港澳旅游,先飞往深圳,仅来往机票就需2000元,再加上在港澳的食宿,怎么也得3000元,而1000余元的线路报价必然会在旅游过程中增加游客的二次消费。”据市区一家旅行社前台接待人员介绍,《旅游法》实施前,此类“零负团”游一直是旅游的主打线路,《旅游法》实施后,此类线路也基本消失殆尽,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又有了露头的迹象,这也再次打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签“协议团”成旅行社规避“妙招”  既然《旅游法》明令禁止旅行社不得增加购物环节,那么为何还有旅行社违规推此类线路呢?“‘纯玩’价格太高,低价团正好弥补了市场空缺,我们这也是为了迎合消费者。”采访时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道出了其中玄机。《旅游法》虽然规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增加购物环节,但是如果在发团前告知游客,且游客一致签字同意后,就可以组成购物团前往旅游地,此类旅游形式规避了《旅游法》,被称为“协议团”。  当天,记者来到市区一家旅行社咨询港澳游时,被告知最早的一批低价团需要等到本月25号才能发团,当记者提出是否还需要签订合同时,旅行社也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且告知合同的内容十分详细,不仅注明了购物点名称、产品特色介绍、停留时间等,还标明旅游期间购物,是游客自愿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内,由旅行社安排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采访时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部分旅游社推出的“零负团”线路主要以港澳游为主,云南和海南线路居次。  低价“零负团”游扰乱市场秩序  “国家颁布实施《旅游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从效果来看也初步达到了预期,然而近段时间低价‘零负团’游的抬头也再次打乱了市场秩序。”据市区沂蒙路一家旅行社人员介绍,法规实施后,在价格回归理性的基础上,众旅行社除了把线路推陈出新外,提升服务已经成了最大的竞争点,然而低价团的再次抬头扰乱了市场秩序。  “这些低价团都是由旅游地的地接社发布的,我们只是负责推介而已。”据一家推介“零负团”游的旅行社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市场上出现的低价团全都是旅游地发布的线路,既然有线路,旅行社就要推介,“你不推的话,别人就会推,别人推就必然会影响市场。”  旅游部门:“零负团”游露头就打  那么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零负团”游再次露头现象,我市旅游部门又是如何对待的呢?日前,我市旅游部门已经面向全市旅行社和各驻临沂旅游办事处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通知中,我市旅游部门指出,目前,他们也已经接到了游客的反映,并已经开始着手受理相关旅游投诉。  针对目前“零负团费”再度成为某些旅行社招徕游客的经营手段,以及近期我市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店、自费项目,诱骗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抬头趋势,我市旅游部门将联合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严格依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进行查处,严惩一批违规经营的旅行社和驻临沂的旅游办事处,坚决取缔“零负团费”和擅自增加旅游购物、自费项目等违法经营行为,并将处罚情况及时通报媒体予以曝光。  我市旅游部门也希望各旅行社和驻临沂旅游办事处诚信、守法经营,举报有奖,坚决抵制违法经营行为。

希腊神话 发表于 2014-3-17 10:31

楼主才华横溢,某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只可惜某生来就是大老粗,打字也不怎么会,害怕留下错字污了楼主的好帖,借用快速回复回一帖!

九九一十八 发表于 2014-4-14 09:49

楼主帖子很精彩,某某某留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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