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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张志超案舆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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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mysky 发表于 2020-3-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舆情观察员马付才

舆情背景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强奸杀人案再审宣判,判决张志超无罪。

赵作海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等,到如今的张志超案,这些重大的冤错案件,最终都让正义得以实现,并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然而,张志超案与赵作海、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案不同之处在于,以上三个重大冤错案都是疑似真凶出现后,案件进展才得到转机,而张志超案至今真凶未现。

《民主与法制》社从2014年开始关注此案,期间刊发该案多篇深度报道,对该案的进展及推动,体现了一个新闻媒体的良知与坚持,《民主与法制》杂志2020年第4期更是以4篇报道的分量,对该案从案发到张志超无罪释放进行深度报道,并对湖南冷水江市另一起中学生奸杀案疑点进行跟进。

舆情过程

1、祸起校园杀人案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高一女生高婷(化名)突然失踪。直到一个月后,学校一名清洁工打扫教学楼3层的洗刷间,试图进入洗刷间内部一个已废弃数月的厕所时,发现了高婷的尸体。

2月12日凌晨1点,临沭县第二中学高一24班的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随后,张志超被指控强奸并杀死同校女生高婷。2005年2月26日,张志超被正式逮捕。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获罪的原因之一,是在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案发日期的2005年1月10日清晨,有人指证他出现在了涉案洗刷间门口。

之后,张志超被转入位于淄博市的山东省少年犯管教所服刑,后又转到当地监狱。一个月后,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第一次在那里见到他。据她回忆,见面时张志超就一直哭,没有说被冤枉一事。

此后,每隔一个月,马玉萍都来这里看望儿子。儿子供认了,法院判决了,她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令张志超获罪的重要原因还在于,他作出了多份有罪供述。

2、被指刑讯逼供喊冤申诉

“那件事跟我没有关系,妈妈你帮我请律师。”2011年,在马玉萍一次探视时,已经服刑5年多的张志超突然向母亲喊冤,称自己并没有犯罪,曾遭到刑讯逼供。

为何一审时没有上诉,时隔多年才提出自己不是真凶?张志超解释,他在移送起诉时,县检察院来提审,他希望检察院能主持公道,告诉他们自己是冤枉的。但接着,他就被刑警队从看守所押回刑警队彻夜审讯,问他为什么要翻供。

“他们那时候说,你可以再去继续往上找,但是不管找谁,这个案子最后还是他们给我查。听到这句话之后,我就绝望了,感觉在当地不可能了。”因此,一审宣判后,他没敢提出上诉。直到后来,他在狱中学习法律知识,看到一些冤假错案平反的报道,才决心申诉。

与张志超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同学王广超,他的罪名是包庇罪。

那天早晨王广超既没见过张志超,也没出现在洗刷间附近。但当年,他同样作出了指证张志超的供述。办案人员聊天时说到编织袋,他听到后,就开始编与编织袋有关的事。王广超说,检察院来提审时,以及第一次会见律师时,他都表达过自己是冤枉的。“律师每次给我灌输的思想就是,你这个案子是包庇罪,宣判完就可以回家。”

3、申诉路上的“马拉松”

2012年起,马玉萍向临沂中院、山东高院相继提起申诉。2012年,山东高院驳回了张志超母亲的申诉。通知书载明,无证据证明申请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

之后,马玉萍靠打零工赚钱,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8年多里,她在临沂、淄博、济南、北京之间不知往返了多少次。她在饭店里烙过饼、熬过粥、洗过菜,所获微薄收入大都用在路费上,其他花销多靠亲友帮衬。

2014年5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错案件的“蒙冤者援助计划”开始启动。在首批援助的五个案件中,山东临沭张志超强奸案有幸成为其中之一。2014年7月,《民主与法制》杂志2014年第20期在《援助蒙冤者,民间在行动》一文中,首次提到张志超案。但对张志超案的具体案情、项目当时没有披露,媒体都不知道。

之后、律师、学者、媒体不断跟进并关注,2015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2017年5月2日,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以了解案情。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张某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

2019年12月5日,此案在淄博开庭,公诉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表示,现有的证据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张志超强奸杀人的证据链条,对于没有证明力的或者证明力不足的证据,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2020年1月13日9时30分左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同时告知二人,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舆情观察

1、张志超案昭雪的社会舆论力量

《民主与法制》杂志2020年第4期,4篇深度报道详细披露了从2014年开始跟进报道张志超案,律师、学者、媒体等6年时间的接力和坚持,各种社会力量最终推动张志超案冤案昭雪。

2014年北京律师李逊、王殿学等人为张志超代理申诉,不仅不收律师费,不收差旅费,每次见到马玉萍还会拿出一些现金接济她。他们经调查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冤错案。

2014年,《民主与法制》杂志在“2014年第20期”刊发了记者李蒙采写的《援助蒙冤者,民间在行动》的深度报道。该报道是首次提到张志超案。2015年5月27日《中国青年报》刊发《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5月28日,《南方周末》刊发《校园奸杀案疑云十年待解》;6月中旬,《民主与法制》杂志刊发《花季少年校园奸杀案疑云》; 6月中旬,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栏目采访了李逊律师,视频报道了张志超案; 8月中旬,《民主与法制》杂志再次报道张志超案,刊发《山东临沭张志超案,证据在哪里?》;2016年8月,《民主与法制》杂志2016年第31期发表《山东张志超案复查再次延期》,第三次报道张志超案。

媒体大量报道,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2015年,多位学者、刑诉法学专家、律师在研讨会上对张志超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和不合情理之处,明确表示该案应该提起再审。2016年4月,在“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高端论坛——以山东省张志超案件为例”研讨会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先生表示:“张志超案比聂树斌案还要明显。”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认为,张志超案折射出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存在的主要弊端,就是搜集证据没有坚持全面收集的原则,特别是实物证据。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实物证据精液、指纹、脚印以及其他一些现场证据都没有,言辞证据也充满了矛盾。

在张志超案中,张志超母亲马玉萍,律师、学者、媒体、记者、正直的网民等各界人士的坚持和关注,不能说是张志超案昭雪的根本原因,但社会舆论力量的持续关注和支持,在究明真相,纠正司法不公上,最终推动了社会的善治。 

2、张志超案舆情拷问司法公正

以国内搜索引擎PC电脑端排名第一的百度为例,至今“张志超案”的搜索结果约为411万,并且,百度贴吧有一个以专门交流张志超案为主要内容的“张志超吧”。该贴吧的主题为“以事实为依据,积极推理”,该贴吧主要讨论的内容是张志超案发后的种种细节,截至2020年3月1日,该贴吧的发帖接近4.6万篇。

由于贴吧封闭性的特点,百度“张志超吧”近4.6万的帖子篇数,其会员和发帖的主题均围绕张志超案发的种种细节,被无限的放大和推理。虽然有各种声音的呈现,但对该案出现的诸多疑点,警方侦办此案时,放过众多物证,而采纳“人证”最终锁定凶手为张志超的办案手段,舆情主要声音质问凶手究竟是谁外,甚至有网民对司法公正表示怀疑。

《民主与法制》杂志在2020年第4期以4篇报道的分量,对张志超案前前后后进行深度报道,民主与法制网的百家号数据显示,虽然近期内舆情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舆情关注度一直高居首位,但关于张志超案其民主与法制网的百家号报道阅读量很快综合攀升到10万+,阅读完成率超过90%,网友评论的主要声音是希望追凶和追责。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而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张志超案舆论场上,部分舆情聚焦在司法公正上。

3、张志超案舆情反思体制内的惰性

张志超案从案发到冤案昭雪,来来回回走了15年。虽然最终该案得以昭雪平反,体现了我国司法进步,但是,其给蒙冤者家庭和法治正义带来的难以弥补伤害,始终不能改变其悲剧的色彩。

纵观张志超案,从案发到2012年其母马玉萍开始为其走上漫长的申诉道路,2014年以《民主与法制》社等媒体开始对此案关注,虽然在舆论场上,张志超案似乎一直处于不温不火,但是,如果没有媒体、专家学者以及律师等力量的推动,很难想象张志超案单纯依靠体制自己的纠错机制,能够抚慰人们渴望正义的内心。

张志超案的成因,和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影响重大的冤假错案几乎如出一辙。法院审判时轻物证,偏信嫌疑人的口供。而公安机关在侦办时,靠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虽然该案的最重要的实物证据精液、指纹、脚印以及其他一些现场证据都没有,言辞证据也充满了矛盾,但是,张志超案长达8年的申诉路上,仍在多个环节出现过长时间停摆,洗冤的过程异常艰难和复杂。

在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论坛主题为“冤狱平反的障碍及其克服——从聂树斌案、张志超案谈起”的论坛上,知名刑事诉讼法学专家陈永生及参与评论的多位学者、律师认为:司法实践中,刑事再审程序启动门槛高,公、检、法三机关的诉讼地位不合理,外部行政力量干预,司法良知和独立人格缺失,社会力量动员不够等是冤狱平反的四大主要障碍。这四大障碍,其实是来源于体制内的惰性。 

舆情点评

如果说张志超案的冤案得以昭雪,看似是各方社会力量推动的结果,其实质是得益于我国法治新时代到来后公平正义不断被尊崇,得益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疑罪从无”理念在落地过程中呈现出一个显著特点,即纠正冤假错案由“亡者归来”型转变为“证据不足”型,对张志超宣告无罪,主要秉持的就是“疑罪从无”的刑法精神。

张志超案刑事冤案的产生,不仅严重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而且会阻碍民众树立司法公正的信仰。每一起冤案的产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毁掉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是一个家庭,每一起冤案的昭雪,也都会有大量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投入其中。

因此,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追究,只有让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成为反思和完善司法制度的反面教材,才能避免重蹈覆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闻来源:民主与法制网、中青在线等)

糖果泥人 发表于 2020-3-3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我只能无条件的支持!
CCTV果冻爽 发表于 2020-3-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光是标题就深深的吸引了我,点进来一看更是创意十足,好帖配个好回复,我把这很有创意的回复留在此处,也算对楼主的帖子有个衬托.
九九一十八 发表于 2020-3-6 2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可以让我们将事做完整,爱可以让我们将事情做好。
希腊神话 发表于 2020-3-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为楼主这种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动,特此回帖支持!
寂寞的自由 发表于 2020-3-7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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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 发表于 2020-3-7 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顶,很好!
朕射你无罪 发表于 2020-3-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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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是妈生的 发表于 2020-3-1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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